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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取件二次收费违法四川约谈4家快递公司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19-08-14 07:04:50  阅读:8856 来源:腾讯科技 作者:责任编辑NO。郑子龙0371

四川省消委会今天约谈4家快递公司,要求其中止取件二次收费。图片来历:四川省消委会

新京报快讯(见习记者 徐美慧)今天(8月13日),四川省维护顾客权益委员会(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会)对申通、中通、圆通及韵达4家快递公司进行约谈,要求其中止取件二次收费。

四川省商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办副处长卢勇表明,快递取件二次收费归于典型的价外收费违法行为,有必要予以纠正。

快递取件二次收费,是指顾客网购时现已付出邮费或商家许诺包邮的状况下,在取件时却被快递公司服务网点逼迫付出取件费或派件费。

新京报记者了解到,四川省消委会此前曾发布《四川省城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社会监督查询陈述》。陈述显现,在四川全省为期3个月的查询中,34.2%的受访者表明曾遇到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状况,二次收费数额多在1元至3元之间,86.3%的受访者表明付费后快递网点没有供给发票或收据。

四川省消委会表明,快递公司未奉告发件人(商家)和顾客的状况下,强制收费,既违背了与发件人之间的合同约好,归于违约行为;一起又对顾客形成利益危害,构成消费侵权。

据了解,供给服务前不奉告服务费用而强制收取服务费违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维护法》《四川省顾客权益维护法令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快递商场管理办法》《邮政行业标准-快递服务》等法律法规规则,侵犯了顾客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。

此外,快递服务商收取附加服务费,不出具服务单据违背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维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的规则,侵犯了顾客的公平交易权,还涉嫌偷税漏税。

新京报见习记者 徐美慧

见习修改 李国君 校正 李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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